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:你局沪文广影视[2007]348号请示收悉。
2、经研究,同意上海东亚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王光良、新加坡歌手蔡健雅,与2007年3月25日到上海参加2007“东方风云榜”演出活动。
3、请严格按照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,并依法纳税。
4、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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